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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文集阅读我,一个兴趣使然的英雄

黑莓百合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我,一个兴趣使然的英雄》,超级好看的穿越重生,主角是邵韵诚黄炜,是著名作者“黑莓百合”打造的,故事梗概:男主无CP,撸宠狂魔。管你是什么食尸鬼、触手怪、小精灵、魔焰核心,到了我手里都是我的小甜甜。男主颜控、老六、法外狂徒、男妈妈。...

主角:邵韵诚黄炜   更新:2024-07-08 1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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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文集阅读我,一个兴趣使然的英雄》精彩片段

B级护送任务的任务对象是一支隶属于海德商会在圣保罗镇的分会的商队,背景雄厚财大气粗。

商会的马车上用黄金勾勒着霸道的饕餮,拉车的摩罗科兽足足有五头,巨爪踏过地面周围的民居都得抖三抖。

商队有自己的护卫,三名身着铮亮银色盔甲,骑着云马的骑士护卫在商队主人的马车旁。

几十名仆从驾驶着十五辆装满货物的驽兽马车,跟在后面。

车上的货物主要是香料,真丝,还有几辆运输着商队人马路上的粮草。

商队财大气粗,给的报酬也很丰厚,完成这次任务屠魔小队能够获得2000金币。

这在护送任务中报酬算高的了,只要商队安全到达,即使路上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屠魔小队也能稳赚2000金币,如果护送途中有所伤亡,伤亡的佣兵也能得到雇主支付的抚恤金。

屠魔小队的坐骑是邵韵诚在迷雾森林驯服的一队风狼,虽然承重不行防御不高,但胜在速度极快,当坐骑勉强合格。

队伍的行进速度极快,在火烧云爬满半片天空的时候就己经进入了落日平原,商队主人下令原地休整。

仆人们训练有素的开始收集柴火、做饭、支帐篷,也带了屠魔小队的份。

那是屠魔小队来到异世界之后吃到的最好的饭。

江晚吃的眼泪汪汪——终于不用吃邵韵诚做的烤焦的兔子和带血的土拨鼠了;穆俊明和厨师很快打成一片称兄道弟,学到了几份简单的烹饪秘方;黄炜埋头吃了六碗饭,勉强吃个八分饱;邵韵诚吃的眼睛都亮了一下;白薇薇和姜璐也放弃了淑女风范,开始抢菜;王明吃完饭身上的阴暗气质都消散了不少。

出发之前黄炜向之前去过圣保罗镇的佣兵打探过路上的注意事项:去往圣保罗镇,需要横穿整个落日平原,落日平原的主要魔兽是魔狼,数量众多,杀之不尽,极富耐心,擅长骚扰战术并且极度记仇;还有各式蝮蛇需要在意,极擅伪装,有些品种有剧毒,草原上极少医疗,被咬上几乎致命;本土魔兽土拨鼠挖掘的陷坑也非常危险,在奔跑中不慎踩中可能导致坐骑骨折被废;草原鹰及其他鸟群也非常危险,但性格谨慎,一般不会袭击聚群的佣兵。

穿过落日平原后会途经更危险的祁连山脉外围,会遇到危险的毒虫和山猪。

毒虫可以在当地找药剂师购买蛇药,虽然价格昂贵,但十分有效。

山猪比较难缠攻击力强防御又高,没特殊原因尽量不要缠斗。

前三天行进的非常顺利,只有几只过来骚扰的雷鸟,几匹被食物吸引而来打秋风的虎狼,几只蜥蜴和毒蛇。

很轻易的被解决了,并没有什么难度。

队伍行进速度很快,清凉的风吹在脸上。

连日的行程让人稍感疲惫,但对屠魔小队来说更多的是兴奋。

半人高的草丛在风的吹拂下掀起绿浪,几处水塘清可见底。

落日巨大的像传说中的鲲鹏,夜间满天的繁星在漆黑的夜幕上熠熠生辉,烤架上烤得油汪汪的烤鸡流出的油滴滴落在营火上噼啪的炸响,清酒驱散寒意,上了年纪的佣兵声情并茂的讲述着他们那近乎传奇的经历。

这漫长而孤寂的旅程让同行的旅人迅速熟络起来,不同身份,不同阶级的人们放下隔阂称兄道弟。

第西天情况开始不同。

有几只孤狼远远的坠在队伍后面。

也不靠近,佣兵靠近就立刻跑开,佣兵退回来就继续跟上。

孤狼就像影子沉默而坚定的跟在队伍身后。

佣兵们紧缩队伍,护在商队的马车周围。

气氛变得紧张。

车夫们无声的加快了挥舞马鞭的速度。

他们被狼群盯上了。

硬战,一触即发。

第七天。

精神紧绷了几天的佣兵难以抵抗的懈怠起来。

有人开始盲目乐观的相信或许他们人多狼群不敢袭击他们可以安然无恙的度过落日平原。

佣兵队长埃德蒙的脸色却越来越凝重——草原狼并不是难以对付的魔兽,它们身板脆弱即使是成年农民拿上农具也能独自弄死一头草原狼,危险的是它们的王。

数量众多的草原狼聚集在一起就会诞生狼王,而能领导越多草原狼的狼王能力越强、生性越狡诈,原本普通的草原狼将在狼王的带领下变成训练有素悍不畏死的军队。

即使是身经百战的佣兵团也不想轻易对上草原狼群。

他们一行足足有一百多人,这不是普通草原狼群能够吃下的猎物。

可这三天以来坠在队伍后面的独狼非但没消失,反而更多了。

它们是狼群的哨兵,它们不走证明狼王盯上了他们。

一支能吞下一百多人类的狼群,埃德蒙简首不敢想它们的数量会有多恐怖,怕不是大半落日草原的狼群都被它收编了。

这是一场硬仗,他知道狼王在等待他们的松懈好要断他们的喉咙,而埃德蒙和佣兵们则不得不展示他们的强力来虚张声势。

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连续几天的高强度警戒队员们的精神己经逼近临界值了。

第八天天还蒙蒙亮,狼王派出了它的第一只小队试探,那是十几只身形消瘦行动迅速的草原狼。

悄悄靠近打算偷袭商队中运输的几车物资。

魔狼还未靠近就被眼尖的贝贝发现了,贝贝发出几声尖锐的啸叫。

白薇薇几个火球配合黄炜很轻松的就将它们消灭了。

胖子(穆俊明)提起一只魔狼的尸体,它又轻又硬己经被白薇薇的火球烧成了碳,瘦骨嶙峋,鼻子都白了,明显是一匹老狼。

其他几只来偷袭的魔狼也差不多,年纪老大,皮毛肮脏,肉质又干又柴难以下咽。

商队的实力明显震慑住了狼王。

第九天、第十天都平安无恙。

第十一天狼王再次派出一支五十多头狼的小队袭击商队。

这次来的都是青年壮狼,即使有贝贝预警,防卫圈还是被撕开了一道缺口,两名佣兵见了血,深可见骨。

六十多斤腊肉和鲑鱼被抢走。

狼群留下三十二条狼尸,其余的在混战中遁走。

惨胜。

这下连最乐观的车夫伏尔甘大叔也笑不出来了。

所有人都知道狼王的下次袭击很快就会到来,狼王己经识破了它的猎物虚张声势外强中干。

商队的一百多人里除了26名佣兵,以及屠魔小队的七人以外,其余的都是商贾工匠厨师车夫之流,或许他们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很厉害,能做出最惊艳的食物,完成最精美的雕花,但他们都并不擅长战斗,遇上狼群连自保都难。

屠魔小队也明白了此行的艰难,他们需要保护商队的财产,这些随从也是商队的财产,想用七个人在魔狼的爪下保护住这么多毫无战力的普通人,这难如登天。

即使佣兵队同样战力不俗,但一旦魔狼群发起进攻,他们势必会保护在商队主人的周边,没能力也不可能耗费精力来支援这些普通人,那可是吃人的魔狼。

佣兵队必然会动用一切力量保护主人的周全,而这些普通人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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