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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版小说历久弥新by林恒陈秀兰

林恒 著

女频言情连载

“你想起来什么了?”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

主角:林恒陈秀兰   更新:2025-01-07 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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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陈秀兰的女频言情小说《完结版小说历久弥新by林恒陈秀兰》,由网络作家“林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你想起来什么了?”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

《完结版小说历久弥新by林恒陈秀兰》精彩片段


“你想起来什么了?”

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

“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

“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

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赶山打猎赚第一桶金。

他上辈子后来闲得无聊,参加了弓箭俱乐部练习箭术,气枪也会用。

八几年不禁枪不禁猎,赶山是发财的好路子。

脑子里想起来的发财路子很多,哪块地后来会拆迁,哪里未来会修建高速公路,能发财,什么物品未来会涨价,都记得起来。

但问题是没钱,没有第一桶金,知道这些东西也没用。

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所以还是决定上山打猎,然后走养殖这条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开,等有了钱之后,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着急。

他重生有着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刚刚说那里有羊肚菌?”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

看林恒没动,她又推了推:“你发啥楞呢?”

林恒回过神来,看着老婆微微一笑:“没啥,就是发现你越看越好看。”

老婆陈秀兰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说不上绝美,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觉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陈秀兰被说的不好意思,扭过了头走了:“老说些不正经的,赶快去采菌子。”

但心里却有些美滋滋的,自从结婚之后,林恒可再也没说过她好看了。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这几年都没碰过了,整天都和村里镇上认识的一些朋友去城里各处溜达,不务正业。

想了想,他拿起来插在了腰上,然后将门一锁,钥匙丢在外面的烂柴堆里一个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着聊天。

“秀兰,你背着娃还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们家那口子从来不让我这么做!”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又不重,我背着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李彩凤嘴都合不拢,看着陈秀兰身上还有补丁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

“还可以,挺好看的,我还要去采菌子,不说了。”陈秀兰随意说了一句就要离开。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着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这话让李彩凤瞬间不开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给你家秀兰买一件呢,她穿着肯定好看。”

“他给我买了其他的在家里放着。”陈秀兰说了一句,就拉着林恒快步离开了。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么款式……”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陈秀兰看着林恒,有些无奈的道。

村里妇女都这样,她早就习惯了。

“不怕,改天我给你买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没衣服。”林恒笑着道,这辈子不再让老婆受一点委屈。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着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放心吧,咱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我会赚到钱的,不用这么节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林恒保证道。

“还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过年我就带你回去。”林恒继续道。

他老婆陈秀兰不是他们南平县的人,而是隔壁绿水县的,虽然都是太白市的,但两家相隔太远,以至于嫁过来之后,陈秀兰就只回过一次娘家。

上辈子分家之后,她更是因为家里的担子重,连回娘家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这后来成为了林恒心里的一个疙瘩,一辈子都没法消除。

自己是在隔壁绿水县集市和陈秀兰认识的,随口的承诺被她当真,不顾家里反对嫁到了自己家。

结果自己却没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吃了一辈子的苦,以至于整个后半辈子他都在后悔和自责。

陈秀兰扭头看了一眼林恒,觉得他今天格外的体贴:“我不求你赚大钱,只要能和我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这善良淳朴的女人,愿望也是这般的简单朴实。

林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再说什么都是轻飘飘的,呼了口气看着她道:“孩子给我背一会儿。”

“我背的了!”陈秀兰继续走路,眼睛四处看,在寻找菌子的身影。

“我说我来就我来,你背的够久的了。”林恒坚持道,走过去要接女儿。

陈秀兰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女儿给了他。


“真是林恒打的,我亲眼所见,那野鸡血还没干呢。”

陈秀兰连忙替自己丈夫证明。

“看好了啊,我只展示一次!”

林恒说完,拿起弹弓,射向五米外墙上挂着的一个拳头大小的干葫芦。

砰的一声,葫芦四分五裂。

众人纷纷惊骇,父亲林绪安满脸的不可思议:“太阳真打西边出来了?”

“确定不是撞邪?”母亲鲁红梅也是一脸的震惊。

“哼,我以前只是不屑于赚这些小钱而已,我小时候可是苦练弹弓。”林恒哼了一声,就去杀松鼠和野鸡了。

陈秀兰双眼亮晶晶的,觉得丈夫今天真帅,太有气质了。

“二爹等等我,我给你帮忙!”大侄子林伟急忙忙的跑过步,在他眼里,二爹就是神人,这弹弓技术自己一定要学会。

小妹林彩云则走过去帮自己嫂子秀兰带娃。

“二爹,你怎么练的这么准,求你教教我吧。”林伟抱着林恒的手臂满脸的渴求。

他都不敢相信自己要是练会了这一手弹弓之术,在村里得有多威风。

到时候,那些其他小子还不都得跪地膜拜?村长家女儿都得主动把脸凑过来给自己亲吧?

林恒看了他一眼道:“我要烧水,没时间。”

“我来,二爹,我来!”林伟直接拿过水壶去生火烧水去了。

一天到晚调皮捣蛋的林伟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干活的陷阱之中,还在美滋滋的幻想呢。

林恒将松鼠吊起来,拿了一把刀慢慢的剥皮,这一张皮可值三四块钱。不由得不小心。

“二爹,水烧开了。”只要有动力,熊孩子也有惊人的潜力,林伟十分钟就烧开了水。

“给我吧,我来汤鸡。”林父林绪安接过了水壶,倒在木桶里,兑了点冷水,汤鸡拔毛。

林伟也不敢打扰林恒,站在一旁看着他工作,等着林恒教他。

“爸,你这下相信了我了吧。”林恒看着父亲笑着问道。

林爸瞥了他一眼:“你要是能这样坚持一个月,我出钱给你买把猎枪。”

很显然,虽然林父态度有所转变,但仍旧不信林恒改过自新的鬼话。

他虽然没有打猎的本事,但也知道这东西十次有就此都空手而归,还要满大山的跑,觉得就算林恒弹弓技术好,他也吃不了这个苦。

“我不要猎枪,到时候您给我买把弓就行,可不要反悔啊。”林恒嘿嘿一笑,他觉得土猎枪太危险了,还是弓箭安全,自己也用的比枪好。

“反悔我是你儿子。”林父怒目圆瞪。

结束了这个话题,林父又道:“你说的人参能卖六七百靠不靠谱?”

“当然了,不行我们就去市里,准能卖到七百块。”林恒点头保证道。

“那就好。”林父点头,一边给鸡开肠破肚一边说:“今天我和你哥商量新房子该在哪儿的问题。

我们的意思是把外面那一亩多的菜园挖了盖房子,你们两个都一起,离得近,也好有个照应。”

“可以啊,我没意见。”林恒对这个无所谓,现在没钱,先随便盖一座住着,等以后有钱了再好好规划吧。

“砖房太贵了,咱们还是盖土房子,到时候屋里用石膏一粉刷,也不错。”林父又说道。

红转从镇上运到这里,最起码得三分钱一块砖,一座房子就算只用一万块砖,两座加起来只是砖钱都要六百。

但其实一座房子至少要用一万五到两万的红砖,还不包括其他材料,钱肯定是不够的。

而土墙就便宜了,只需要人工,黄土这里到处都是,建造起来还能有钱打一点家具,装饰一下室内。

“可以啊,反正是你出钱,你做决定就行。”林恒笑着说道。

此时松鼠皮已经剥下来了,他找竹子做了一个圆圈将松鼠皮绷起来,不这样晒干的过程中会缩成一堆。

“什么叫做钱我出,我决定就行?这可是你们住一辈子的地方。”林爸瞪了他一眼。

“我的意思是你做出的决定挺好的,具体的等开始盖了再说吧。”

林恒没说以后要自己盖的想法,因为他知道现阶段父亲只会嘲讽他,不会相信。

听到这话,林爸心情舒畅了一些,点头道:“那正好后天把人参卖了,我就去给村上说一声。”

这年头盖房子只需要通知一声,就可以随便盖,没有什么审批流程。

林恒点点头,将松鼠内脏掏了出来,这年头,不管是野鸡的内脏和松鼠的内脏都不会扔掉,处理干净了人吃。

对于这贫穷的山村农民而言,每一点肉都来之不易。

“肉都炒了吗?”拿到肉的林母问道,杀干净了还有两斤多的肉,让她感觉有点不真实。

“当然啊,这天气放明天早上就坏了。”林恒道。

林恒这么说了,林母就回去做,野鸡肉和酸辣子红葱一起炒,很快那种酸辣的味道伴随着油脂的香气就传了出来,一屋子的人都口舌生津,肚子咕咕叫。

大家至少一个月都没有沾荤腥了,馋的不行。

很快饭就做好了,松鼠肉是和酸萝卜一起炒的,野鸡肉炒的是酸辣子和红葱,还有一盘是两个动物的内脏一起炒的,也是用的酸萝卜。

农村炒菜就离不开酸坛子。

“林恒,要不要给你婆送一点过去?”林爸还是很孝顺的,有肉就想给老太太送一点,即便是其严重偏向自己大哥。

不过这肉是林恒的,他得问林恒。

“不送,我们自己还不够吃呢。”林恒直接拒绝,并不是所有老人都值得孝敬,他婆就是其中之一。

明明三个儿子,但什么都向着她大儿子,他家和他三爹家只要一有好东西,她就过来要回去就给她大儿子。

有时候不给了,那老太太就自己偷摸的过来拿。

却从来没给他和他三爹家拿过什么东西。

“二爹说的对,太太一点都不好。”大侄子林伟也附和道。

“你闭嘴。”大哥林岳训斥了一句儿子。

“那就不送。”林爸想了想,点头道,老太太确定让人失望。

“大家都开吃!”林恒首先夹了一大块子给自己老婆秀兰,然后笑着道。

他一动筷子,大家也都忍不住了,纷纷动筷子。

三盆肉十分钟不到就吃完了,大家都太久没吃了,根本忍不住。

林恒给自己媳妇夹了大半碗肉,就连一向喜欢计较的大嫂刘娟都没敢说一句话,因为这东西是林恒打的。

“太多了,你吃点。”陈秀兰夹了一些给林恒,她觉得今天是自己结婚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你吃,你还要奶孩子还要干活,好好补补。”林恒夹了回去,不容置疑的说道。

陈秀兰有些给母亲夹一点,也被拒绝了:“你自己吃,看看都瘦成啥了。”

林母今天晚上没骂林恒,她觉得林恒终于有当丈夫的样子了,知道疼爱自己媳妇儿。

“太美味了,要是天天能吃到得多好啊。”林彩云舔了舔嘴唇回味道。

“是呀小姑,太好吃了。”

林伟说完,又看向林恒:“二爹,求求你教我怎么打弹弓吧,我也想给家里打猎物。”

“等有时间了。”林了伸了个懒腰,将女儿从老婆怀里抱过来。

其他人也都是满脸的笑容,看林恒的脸色都好了很多,感觉今天和过年似的。


哗啦!

哗啦!!

一场暴雨毫无征兆的落了下来,击打在树叶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整个天地都在一瞬间安静下来,只留下了下雨的白噪音,以及不时的雷鸣。

林恒那一箭仿佛是一道黑色的闪电一般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也不知道是风调皮了,还是他紧张了,这一箭没能命中要害,扎在了猪獾的屁股上。

“嗷嗷!!”

哗哗的雨声之中,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吃疼的猪獾肾上腺素秒升,疯跑了出去。

同一时间,追出去的还有雄霸和林恒。

大雨中,雄霸如同猎豹一般,不停的奔跑,澎湃的力量让它的四肢出现了幻影,脑袋一上一下之中,耳朵也一晃一晃的。

林恒这一刻什么都没想过,雨衣都没披,盯着猪獾的身影疯狂的追了出去。

就像是钓鱼佬的杆子被鱼拉跑了一样,根本顾不得其他,直接游进水里去追。

然而为了自己生命而奔跑和为了猎物而奔跑爆发的力量终究有所不同,渐渐的猪獾的身影消失在了雨林之中。

“汪汪!!”雄霸叫了一声,努力的闻着地面上残留的血迹追赶。

“搞快点雄霸,抓到这个猎物后,一个月都不让晓霞烦你了。”林恒双手撑着膝盖,一边喘气一边说。

刚刚玩命追的这几百米,简直要了他的老命,感觉心肺都要炸了。

“汪!”

雄霸听到这话,耳朵猛然竖起来,朝着前方跑去。

林恒喘了两口气,跟着雄霸往前跑。

虽然这猪獾受伤了,现在肯定已经停下来了,但是林恒对此依旧不抱太大希望。

大雨遮掩气味太厉害了,血迹都会被冲刷,想找到不容易。

雄霸似乎是因为他那一句话,变得动力十足。

林恒拿出薄膜纸披上了,雨太大了,他扛不住,冻得瑟瑟发抖。

过了十多分钟,还没有任何收获,地上也看不到鲜血了。

“走吧雄霸,回家了。”林恒摇摇头,冲雄霸喊道。

“汪汪!”

雄霸扭头看了他一眼,一双淡金色的瞳孔中透露着坚定的神色,扭头又继续在地上寻找线索。

“行吧,再找十分钟,找不到就算了。”林恒摇摇头,陪着它继续找。

轰隆隆!

天色已经昏暗的只能勉强看到路了,天空中不时有雷声和闪电炸开,林子中哗哗的雨声伴随着林恒踩在地面上的踏踏声,让他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个侠客,

内心里,他不断的回想和反思刚刚的动作,感觉自己还是太紧张了,应该再靠近一些的。

“汪汪!!”

突然,雄霸发出两声吠叫,奔跑了出去。

“难道找到了?”

林恒脸色一喜,连忙跟了上去。

追上了雄霸,没看到猎物,但是看到了一大滩的鲜血。

“大出血了,看来它不行了!”林恒欣喜的道,他本以为自己这一箭是皮外伤,现在看来似乎是伤到了内脏啊。

接下来的血迹就很明显了,不用雄霸都没关系。

“汪汪汪!!”

几分钟后,雄霸在一个大石头下面发出了嘶吼之声。

“嗷嗷!!”

石头下面,那只猪獾发出强烈的嘶吼。

林恒走过来,看到它缩在石头缝里,身下还在流血,一双黑色的杏仁眼之中透露着恐惧、求生、愤怒等多种情绪。

“咕噜~”

似乎是血流的太多了,它叫不出声了,嘴巴都出现了血沫子,眼睛之中的神色全都转变为了对活着的渴望。

“很可惜,你活不了了!”

林恒摇了摇头,一箭射进了它的脖子,很快结束了其性命。

等其死后,林恒走上去将脖子上的箭拔了出来,确定其死透了,才拿手抓着前腿扯了出来。

“难怪死了,这支箭斜插进了肚子!”林恒看着猪獾左屁股上的箭,感叹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

要是正中屁股,那估计就真的跑了。

提起来掂了掂,林恒笑容完全收不住了:“二十斤绝对有,三十斤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嗷呜~~”

雄霸也开心的来回打转,吐着舌头,满脸的笑容。

“你占一半功劳!”

林恒狠狠的摸了摸雄霸,笑着说:“回去好好奖励你。”

说完,他就将猪獾扛起来往回走,这一下子,身体也不冷了,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

要不是没有手机,非得拍个照片发到网上不可。

等一人一狗回到红枫山下天色已经彻底黑了,虽然身心疲惫,但是被激动的心情全都掩盖了。

“林恒,是你吗?”这时候,远处传来了手电光,以及老婆秀兰的声音。

“你咋来了?”

林恒快步走过来,看到了披着雨衣,拿着手电筒的老婆。

“我来……你,你打了这么大一条猎物???”

秀兰话说到一半,突然看到林恒肩膀上的猪獾,嘴巴和眼睛一下子都张大了。

“哈哈哈,那当然,为了它我可是跑了一面山呢!!”

林恒哈哈大笑,很满意老婆的表情。

秀兰还是有些接受不了,走近仔细看了看,真的是一只猪獾,还是拿箭射死的,不是打的人家的家猪。

“你怎么打到的?”秀兰惊了,有些不敢相信这是自己老公的本事。

她被惊得忘记了自己是来给林恒送手电的了,目光全都聚集在了猪獾身上。

“这说来可就话长了!”林恒嘿嘿一笑,开始吹嘘自己的本事了。

没有中途想要放弃,也没有了觉得没希望了,而是成为了他认准猪獾被他伤到了内脏,确定了能抓到。

反正是添油加醋把自己说的神乎其神,一如运气好钓到了大鱼的钓鱼佬,这不是运气,全都是自己的技术。

“当然了,雄霸在这其中也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功劳!”林恒嘿嘿一笑。

雄霸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林恒:“嗷呜呜~~”

它那眼神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主人,您不害臊吗?

“厉害,太厉害了!”秀兰还真相信了他这一套说辞,毕竟猎物都在这里了。

一双丹凤眼之中充满了崇拜,伸手捏了捏猪獾震惊道:“这得吃多少天啊,这皮毛得卖三四十块钱吧!”


就在林恒疑惑的时候,一条小鱼突然朝着鱼钩上的饵料咬了一口。

也就在这时,一个更粗壮的身影一口咬向了小鱼,连鱼带钩一起吞了下去。

然后就开始疯狂扭动身体,不断挣扎。

这是一条一米多长,肥大粗壮的白绿色花纹的水蛇。

水潭里的鱼之所以一直惊慌失措,就是因为它藏在石头下面捕鱼。

而林恒完全没有发现,误打误撞把这条蛇给钓起来了,因此才被吓了好大一跳。

他本身是不怕蛇的,主要是被这突然出现的蛇吓到了。

挣扎了两下,别针做的鱼钩就直接被拉直了,水蛇落水转身就跑。

林恒从旁边捡起一个木棍,精准的按在了它的脖子上,下手一爪,这条肥壮的水蛇就被抓到了。

“好肥啊,看来绝对没少吃鱼。”林恒捏了捏蛇身子,软瘫瘫的,全都是肉。

“哥,你赶快放了,好吓人。”

彩云看到这一幕,身体都僵直了。

“这么肥,要不要吃了?”林恒有些馋,这蛇太肥了,他想吃。

“放了吧,爸妈知道要骂你的,蛇还是不要吃的好。”秀兰劝说道,她也有些怕。

“那好吧。”林恒感觉有些可惜,但是没办法,父母绝对不会同意吃蛇的。

他们迷信蛇是有灵气的生物,吃了会遭报应。

他小时候还听过好多故事,什么黑蛇讨封,会口吐人言问人自己能不能成龙等神话故事。

还有种迷信说法,叫打蛇无罪,看蛇有罪。

就是有人打蛇没事,但是你不能看,看到还不救,就会得罪蛇,死了都要报复你。

林恒自然是不信的,他和狐朋狗友都一起吃过,除了味道嘎嘎香,啥事都没有。

但为了不被赶出家门,他还是放了这根辣条吧。

“可惜了,这么肥的蛇。”林恒摇摇头,将其丢到了远处的草丛之中。

这种水蛇没毒,他也不害怕它跑回来找自己。

“哥,我们衣服可洗完了啊,你鱼可没钓到。”

这时候秀兰开口道。

“你怎么能这样凭空污人清白,鱼只是没钓起来罢了,而且蛇可比鱼难钓多了。”

林恒瞪大了眼睛,钓鱼佬怎么可能钓不到鱼呢。

“什么清白,二哥,没钓到就是没钓到,我们都清早看到了。”彩云笑着说。

林恒涨红了脸,争辩道:“钓蛇不算空军,钓蛇,钓鱼人的事情,怎么能算空军呢?”

紧接着他的嘴里便有了什么蛇也是鱼啦,钓到草也不算空军啦之类的难懂的话语。

引得彩云和秀兰都笑了起来,顿时间,整条小河都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这不是我的问题,主要是鱼钩不行,不然早钓到了。

但是我也不是赖账的人,下午就去打松鼠,晚上给秀兰洗脚。”

林恒摊手道,肯定不可能是他本人的原因。

秀兰抱起了女儿,看着林恒说:“我们回去吧,爸妈应该都回来了。”

“等一下,我给雄霸洗个澡。”

林恒说了一句,拿皂角砸碎涂抹在雄霸身上。

“嗷呜呜~”

雄霸不安宁的舔着林恒的另一只手,想往他身上蹭。

“安静站好!”

林恒给了它一个脑瓜崩。

“嗷呜~”

雄霸顿时委屈的低下了头,给它抹了皂角液,揉搓了一番之后,林恒有用草木灰给它搓了搓毛发。

“好了,现在躺水里。”

林恒扯着它走到了水潭中央,清洗开始,灰黑色的草木灰伴随着泡泡流了出去。

不多时,雄霸的毛发就恢复了本来的颜色,变得柔顺光亮。

“去一边抖水去。”

林恒指了指远处。

“汪!”

雄霸叫了一声,跑过去疯狂抖水,抖完水二话不说就追上了林恒,粘着他身边走过来走过去的,不时防住他前进的路。

“二哥,雄霸好聪明啊。”彩云看到这一幕赞叹道。

“那是当然。”林恒不可置否,这要是后世,开个直播,网友都要叫雄霸去上学了。

四人一狗刚刚走到马路上,就听到村子里传来了叫骂声。

刚开始声音还很小,骂的也算文明,但很快就变成了怒吼,拍大腿,骂的更是不堪入耳了,时不时的还会赌咒发誓。

一河两岸,全村的人都端着饭碗站在院子门口看戏,三三两两,有说有笑。

“李彩凤再和王家的王翠莲吵架啊,有意思。”林恒也不由的笑了,这种吵架外人看起来可有意思了。

是农村少有的趣事之一。

听了一下,起因居然只是翠莲家蒜苗少了一些,怀疑是李彩凤偷的。

然后双方就吵起来了,最后彻底红怒,将双方的老底全都抖了出来,有啥说啥,没啥乱编。

“赶快走,少看。”秀兰瞪了林恒一眼。

“不看了不看了。”

林恒笑着说,女人拍大腿、拍屁股吵架太有意思了,说不定一会儿还能打起来。

回到家,林母和大嫂都已经回来了,正在弄菜做饭,她们早上上坡种黄豆去了。

林父也从村上回来了,和林恒三爹林绪涛坐在堂屋边喝水,边聊天。

“鱼杀好了。”林恒把鱼递给林母。

“我们今天吃半条,给你三爹半条,这一条你抹盐晒干,过几天盖房子吃。”

林母看着林恒说。

“知道了。”

林恒将比较小的那条给了母亲,用刀把大的草鱼批成两半,抹上一层盐,挂在了院子南边晒。

“雄霸过来。”

“汪汪!”

听到林恒的呼唤,雄霸摇头晃脑的跑过来了,眼巴巴的看着他。

“这不是吃的,还没到饭点呢。”

林恒看了它一眼,手中的是灭害灵,粉剂类的灭杀跳蚤的驱虫药。

林恒倒在手上,给雄霸涂抹全身,只有做好除虫了,狗才能长得快。

做完除虫,林恒就去抱女儿了,让雄霸自己在院子里晒太阳。

“林恒,今天晚上去抓黄鳝不?”走进堂屋,大哥林岳发出了邀请。

每年秧苗插了之后的半个月,都是抓黄鳝的好时机。

这时候水田里水渐渐清澈,秧苗低矮,天一黑,拿手电一打,就能看到躺在田里准备交配,或者捕食的黄鳝。

黄鳝爱钻洞,会让水田漏水,每年都会抓几次。

“可以啊,我也好久没抓黄鳝了。”林恒欣然同意,抓黄鳝可非常好玩。

“爸,你给我抱一下晓霞,我去弄个事情。”

林恒把女儿递给父亲说道。

“等我把事情说完了,你再去。”林父看着林恒说。

很显然,他有事要说。




“汪!”

雄霸一狗爪子把这颗青头菌掰倒,咬着递给了林恒。

青头菌,是红菇的一种,学名变绿红菇,刚长出来时菌盖是球形,本身具有与青草一般的保护色,不容易发现。

长大后会变扁,半球形并渐伸展,中部常稍下凹,不粘,浅绿色至灰绿色,表皮往往斑状龟裂,老时边缘有条纹。

“再找找,肯定还有一颗。”林恒指挥着雄霸说。

青头菌很神奇,找到一颗,一米范围内必定会有另一颗。

果不其然,很快在树叶底下发现了另外一颗。

“汪汪!!”

雄霸又跑到另一个地方呼唤林恒,吐着舌头,摇头晃脑的,似乎很享受呼唤林恒的感觉。

“不能一次性说完是吧?”林恒给了它一屁股一下。

不过他发现这地方也不错,美味牛感觉和青头菌很多。

青头菌值钱,味道也非常好,是红菇中最好吃的一类菌子。

只是红枫山这低矮的灌木林中,就发现了一篮子,大概五六斤的美味牛肝菌和青头菌,还有少量的黄赖头。

“妈的,果然被老鼠吃完了。”

林恒找到自己昨天丢的袋子,里面只剩下了一些鸟毛。

骂了一句杰瑞,他将袋子翻过来,把竹篮子里的蘑菇装了进去。

而后拿着空篮子,带着雄霸进入杀猪獾的高大树林之中。

本以为高大的林子里肯定有更多菌子等着他去采收。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就像是你钓鱼时感觉今天会爆护,但结果却空军了一样。

大林子里居然连一个红菇都没看到,有的仅仅是几朵号称死亡之伞的白鹅膏。

“靠!”

巨大的落差让林恒有些受不了,又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不过雨后略带薄雾的清新丛林很快让他平复:“找不到也没什么,雨后森林里漫步也好。”

雄霸这狗东西进入森林就跑远了,这时候都已经看不到影子了,只能偶尔听到一两声狗吠。

滴答!

微风拂过,树叶在摇摇晃晃之中落下了一颗透明的水滴,滴答一声落在了小水哇之中。

随着啪嗒一声,小水哇被穿着雨鞋的林恒踩烂,水滴飞溅出去,被迫飘向了远方。

“黄赖头,还不错!”

一颗橡子树下,林恒看到了两颗橙黄色的黄赖头,拍了拍,连根拔起,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捡菌子的快乐之一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捡到什么样的菌子,充满了未知和惊喜。

虽然林子里菌子少,但林恒玩的还是很开心的。

弯弯绕绕的走了不知多远,林恒看到了雄霸这傻狗的身影。

“你在干什么?菌子随便吃可是会毒死狗的啊。”

林恒看着它在地上扒拉什么东西,出声提醒。

“汪汪!!”

雄霸抬起头冲林恒叫了两声,爪子指着地面。

“有菌子?”

林恒走过来查看。

“这是!!”

当看到地上的东西之后,林恒的双眼不由的瞪大了。

在雄霸剥开松针的地面上,一个黄褐色的蘑菇头撑开地面钻了出来,上面有着黄褐色的纤毛状鳞片。

隔着半米远,林恒就闻到了这股清香味。

“好狗,你真是一条旺财啊!”

林恒狠狠揉了揉雄霸的狗头,要不是它现在有点脏,都会忍不住亲它两口。

地面上这蘑菇不是其他,正是传说中的山珍松茸菌。

找了一个棍子,林恒很快就挖出了两颗十厘米长的松茸,因为这都是刚刚生长出来的,还没有开伞,呈现棒子状。

这可能也就是其被称为松茸的原因,和鹿茸确实很形似。

闻了一下,林恒就迫不及待的扒开树叶,继续挖了。

这东西都是群生的,发现一个,周围必然还有一片,稀少的原因主要是生长环境苛刻。

还有一个原因是其隐藏的太深,半截身子在土里,经常会被树叶遮盖,还没被发现就悄悄的烂掉了。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一会儿时间,林恒挖出来13颗松茸,差不多有两斤。

将篮子原来小心存放的黄赖头粗鲁的扒拉到一边,给他的松茸让出了大半空间,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

“难怪这地方能长松茸,旁边两颗超级大松树,估计都得是五六十年的大松树。”

林恒看着旁边的两颗一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松树感慨道,只有老松树下面才有可能会有松茸。

松茸现在市场上收干的十块钱一斤,湿的三块钱,就知道它的价值了,是真的贵,但也是真的少。

“今天这些,说什么我也要自己吃一半!”林恒看着篮子里的松茸只觉得食欲大动。

这好东西上辈子吃的也不多,重生了怎么也要先尝个鲜再说。

挖完松茸,林恒又将松针铺回去,还从其他地方抱一些过来掩盖,这窝子可不能被人发现了。

弄好之后,林恒又揉了揉雄霸的脑袋,轻声细语的说:“狗大爷,我承认之前说话声音大了点,附近还有没有?在闻闻?”

雄霸眨巴了一下眼睛,舔了舔他的手,摇晃了一下脑袋:“汪!”

“没有?”

林恒有些不信,自己去找了一圈,雄霸也不动,就端坐在那里看主人乱窜。

“事实证明狗鼻子就是厉害,回家吧!”林恒摇了摇头,服气了,雄霸说没有,那就是真的没有。

回头拿了装着美味牛肝菌和青头菌的袋子,林恒回了家,他大哥打牛草估计已经回去了。

回到家差不多已经天黑了,秀兰等人也都回来了,在谈论自己的收获。

“妈你就捡了一些红菇和鸡油菌?”大嫂刘娟看着林母的篮子,眨巴了一下眼睛。

“是啊,没多少,捡菌子的人多,这些都不错了。”

林母点点头,又问道:“你嘞?都是鸡油菌?”

“我可捡到好菌子了妈,一斤多的羊肚菌。”刘娟将鸡油菌扒开,下面是十几个漂亮的黑脉羊肚菌。

“运气真好,可以卖几块钱了。”林母夸赞道,扭头又看向秀兰。

“我捡的是香菇,一篮子,两三斤了,都是一根烂木头上长的。”

秀兰笑着说,野生香菇也算是比较值钱的菌子,和鸡油菌差不多价钱。

但是其香味却和羊肚菌不相上下,比后来人工栽培的好吃很多。

“你们这都不行啊,还得看我的。”林恒提着袋子和篮子看向三人。

首先数量他就自己胜过她们太多了。


我相信你

“老婆别怕,我就是吓吓他们,不会真的动手的。”

林恒拉住老婆陈秀兰的手笑着说道。

看着老婆不带脂粉却依旧漂亮红润的脸颊林恒心中暖暖的。

即便是自己不务正业,甚至后面欠了一屁股的债,她也从来没嫌弃过自己,默默的撑起了这个家。

这样一个默默付出,任劳任怨的女人,也不知道自己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上辈子居然一点都不珍惜。

一想到这些,他就想给自己几巴掌,这辈子,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那么辛苦了。

自己要努力,要让她活的像个女人。

被林恒突然大庭广众之下拉住手,陈秀兰的脸颊一下子绯红,连忙挣脱开来:“不会就好。”

“老二,你今天倒是还有点用!”

等林恒大爹一家离开之后,父亲林绪安瞟了一眼林恒说道。

二儿子整天游手好闲,让他气的半死,今天还算是有点用。

林恒看着面前这个四十多岁,因为常年干活,脸色如黄土,有着许多沟壑的男人不由的一笑:

“爸,我醒悟了,以后会好好生活养家的。”

父亲林绪安听到这话却是一声冷笑:“这话你已经说过不下五回了,哪次坚持过三天了?”

林恒:“……”

再一看,母亲鲁红梅也是一脸的嫌弃,仿佛他这句话和放屁没什么区别。

林恒仔细一想,记起来了自己上辈子的确也经常这样说,每次都坚持不到三天就跑出去鬼混了。

“这次是真的,你们相信我。”林恒郑重的说道。

“你去看看狗能不能改掉吃屎?”母亲鲁红梅嫌弃的看了他一眼。

“我相信你,赶快吃饭,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捡菌子吧,昨天刚下了一场大雨。”

陈秀兰看着林恒说道,她觉得只要自己好好对他,丈夫肯定会安下心来和自己过日子的。

就像当初刚结婚的时候,他许诺的那样。

说完,她就抱着怀里一岁大的女儿去了厨房给他舀饭。

母亲鲁红梅看到这一幕不由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林恒上辈子积了多大的德,才娶到了这么一个任劳任怨的女人。

要是搁别人家,早就把他关门外,天天甩脸色辱骂了。

“爸,这人参你准备卖给谁?”

这时候大哥开口问了一句,林恒看到了大嫂刘娟抱着娃在背后捅了他两下。

“去镇上卖给刘家收药材的,估计能卖个四百块钱。

再加上这些年存下来的一点钱,再盖两座房子,你们两个也都该分家了。”

父亲林绪安看了二儿子林恒和大儿子林岳一眼。

之前因为没钱,只能挤在一起住,现在两个儿子都有娃了,屋里有点挤不下,必须要分家盖房子了。

一听这话,大嫂刘娟眼睛也是一亮,大哥林岳也有点振奋,能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当然开心。

“那……爸你们准备和我们谁一起?”大嫂刘娟又小声问道。

分家就牵扯到养老,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大嫂刘娟一双三角眼中透露着过分的精明。

“爸,你看你们想让我们谁给你养老,你说就行了。”

大哥林岳不理会媳妇刘娟的目光警告,率先开了口,但也没一口把养老的任务都揽了下来。

“和我一起吧,我挣钱给你们养老!”林恒拍着胸口说道。

“你是想让我们跟你一起要饭是吧?”父亲怼了一句,但心里还是有点舒服了。

虽然不务正业,但是二儿子心还是好的,没有坏。

大儿子也很孝顺,这一点他就比自己大哥林绪平强太多了,他大哥两个儿子分家时都推脱着不想养老。

林绪安心里很舒畅,自己没白养两个儿子。

“不用你们养老,我和你妈才还不到四十岁,自己能生活,分家了你们顾好自己就行。”

林绪安摇了摇头,接着又道:“今个四月初一,初三是集市,到时候我去卖人参。”

“爸,四百太便宜了,我之前进城,那里的药店收这么大的野人参至少八百块。”

林恒开口道,镇上收购药材的就是欺负农民不知道行情,狠狠地发了大财。

这个时代,下城一趟太难了,没有水泥路,走山路得七八十公里,一来一回就是两天。

消息太闭塞了,以至于很多东西都是镇上收购的人随便开价,他也是后来进过几次城才知道。

“城里这么贵?”林爸一惊,有点不相信:“你是不是又听哪个狐朋狗友喝醉酒吹的?”

林恒:“……肯定不是啊,我前几个月还下过一回城,在国营大药店看人家收的人参啊。

还有还多东西都比咱们这里收的贵的多,不信你自己去卖一次就知道了。”

“或者你不想进城,我到时候和镇上的人讲价钱也行。”

林恒又道。

“那就先去讲价试一试,不行再进城看看。”林爸想了想说道。

他没进过城,本能的不想去那地方。

决定好了,林父用青苔把人参包好,林恒也看了一下,非常完整,根须都在,品相上佳。

他摇了摇头,这东西要是能放到三十年后再卖,少说也有近百万啊。

“吃饭!”

老婆陈秀兰端了一大碗玉米珍掺土豆的大米饭递给他,菜是酸辣子炒土豆丝。

这个年代,吃米饭几乎都会掺一些土豆南瓜玉米珍之类的,只有家境好的才能顿顿纯大米饭。

林恒端过去,看着这几乎没有油水的饭菜有些感慨,吃了两口竟然有些难以下咽。

没办法,嘴已经被养刁了,记忆里全都是大鱼大肉。

不过他没说话,埋头就吃,只是在心里盘算着怎么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他上辈子最擅长的就是养殖,自己挣的钱就是搞养殖和果园赚的。

他当时开了一个现代化的农场,对于果园管理,养殖经营都很熟悉,这也是最好的路子。

尤其是现在是1983年,这个年代正是改革红利期,只要不是埋头种地,随便做点生意都能挣大钱。

毕竟在风口浪尖上,是头猪都能起飞,而他还有来自二零二三的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和经验。

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第一桶金了,得想办法弄一笔启动资金,就可以开始搞养殖,开果园了。

只是让他发愁的是,记忆里也没有什么快速赚到钱的方法,最快的路子居然是上山采货,打猎。


陈秀兰吃完饭,给林恒准备了洗澡水:“你赶快洗,衣服都给你拿好了。”

说完她就抱着女儿进屋了,现在根本没有洗澡间,只是用一个盆放在柴火房里自己洗。

这个季节早晚还有的点冷,林恒冻得和寒号鸟似的。

屋里没有灯,只有火炉里散发的火光,快速的洗完澡,林恒出去外面上了个厕所。

此时才晚上八点多,但村子里已经看不到什么光亮了,没有电,没有娱乐设施,大家睡得都非常早。

这就是八十年代的乡村,贫穷而落后,人们为了吃饱肚子而奔波操劳。

看了一眼头顶的星空,繁星密布,银河遥遥可见。

“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啊。”林恒感慨一句,上完厕所抖了抖,回到了睡房。

老婆陈秀兰刚收拾完床铺,女儿晓霞还在床上乱动,呵呵傻笑不睡觉。

“交给我吧。”林恒点点头,上床开始逗女儿。

陈秀兰点点头,拿着衣服去了柴房洗澡。

屋里煤油灯味道有些难闻,光线还很暗淡,女儿抱着林恒的脖子呵呵傻笑。

“乖乖睡觉,爸爸给你讲童话故事啊……”

林恒把她放在床上,一边扮演大灰狼,一边给她讲小红帽的故事。

小女孩自然听不懂他讲的是什么,但不妨碍哄她睡觉,扮演着大灰狼昂呜了一会儿,小家伙就突然瞌睡来了,睡了过去。

将睡着的女儿放在床里面靠墙的位置,盖好被子,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小脸林恒有些感慨和惆怅,这一世他一定要小家伙过上好生活,有钱读书识字。

这又不由的让他想起了上一世那不成器的儿子,这一世肯定是见不到了,重生肯定会打乱一切,不过他觉得没啥可惜的。

那儿子比他还不务正业,更没有多少感情可言,这一世重新生一个也是一样的。

“你把女儿哄睡着了?”陈秀兰洗完澡走进来有些惊讶。

“是的,赶快休息吧老婆!”看到身上散发水汽的陈秀兰,林恒瞬间就有了造人的冲动。

陈秀兰脸色一红,吹灭煤油灯上床,刚躺下就感受到了一只大手抱住了自己。

“你动作小一点,别把女儿吵醒了。”陈秀兰今天突然有点害羞。

“放心吧,不会的。”

林恒嘿嘿一笑,急的和猴儿似的。

几十年没见,又换回了年轻的身体,他可太开心了。

开心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弄的两个人都汗流浃背的。

“怎么感觉你今天和换了一个人似的!”

陈秀兰小声道,连做那种事情都和以往不太一样。

以往林恒只顾自己的感受,完事了就躺一旁睡觉了,根本不顾及她的感受,仿佛她和玩偶没区别。

今天却不一样,即便是结束了,依旧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手法和动作让她也很愉快。

尤其是现在被这样抱着,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和温暖。

“以前是我混蛋太混蛋了,以后一心一意的对你好,让你这辈子过上人人都羡慕的好日子,让你娘家知道你没跟错人。”

林恒抱着老婆,在她耳边小声道,贴在一起,他能感受到老婆心脏砰砰的跳动。

上辈子亏欠太多了,这辈子只想全力弥补。

陈秀兰被这话感动了,抓着林恒的手小声嘀咕:“只要你好好和我一起过日子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林恒被这一句话干沉默了,上辈子她也经常说这句话,但是他从来没听过把她骗过家门之后完全没有好好对待过。

突然,林恒将老婆抱了过来,面朝着自己。

“你干嘛……”

陈秀兰话还没说完,嘴就被林恒堵住了……

又是十多分钟,直到两人都精疲力竭。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亮陈秀兰就起来了,抱着已经醒来的女儿喂奶。

林恒迷糊的睁开眼睛准备坐起来,却感觉后腰无力又砰的一下躺了下去。

陈秀兰看到这一幕,不由的噗嗤一笑。

林恒气的瞪了老婆一眼:“还笑,不都是你的原因。”

“我可没让你一夜来三次啊。”陈秀兰睁着大眼睛,笑的很是冤枉。

心想明明是你自己不节制,我都提醒了你的,还怨起我来了。

“还不是你太诱人了!”

林恒没好气的躺在床上,心里乐滋滋的,本来就因为重生的原因十分想念,自己老婆身材又好,不由的就太放纵自己了。

陈秀兰脸色一红:“少说这话,被爸妈听到羞死了。”

奶完了孩子,哄了一下,女儿又睡着了。

陈秀兰早就被林恒的目光看的受不了了,连忙穿衣起床,不一会儿又进来了,给林恒端了一杯茶。

林恒一看,里面泡着的居然是肾精草和淫羊藿,两种补肾的草药。

看到林恒的目光,陈秀兰连忙解释:“我是怕你伤到身体了,没有觉得你不行的意思。”

林恒:“……”

能说什么呢,默默的接过茶喝了起来。

心里暗暗决定好好锻炼身体,以后要让老婆求饶。

林恒起来的时候,大家也都起来了,秀兰和母亲鲁红梅在做早饭,其他人在洗脸。

林恒走出院子,看着清晨植物上厚重的露水发呆。

没一会儿,他就看到妹妹林彩云背着一大捆牛草从菜园子外面走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本书,边走边看。

走到不远处的牛圈之后,她将书本收了起来,拿出牛草喂牛。

“彩云,你是不是很想读书?”林恒走过来问道。

彩云看了林恒一眼,很懂事的说:“我只是随便看看打发时间,我已经16岁了,该替家里分担了。”

嘴上说着不想,但眼神却根本藏不住,她只念到了六年级,今年本该升初中,但是父亲林绪安已经不让念了。

觉得女娃念那么多书没用,还是回家帮忙干干活,过两年找个好婆家嫁了的好。

这还算好的了,村里很多女娃念个两三年级就不准念了。

林恒知道,其实这里面还有自己的原因。自己念到初二,还是没啥工作,就让父亲觉得念书没用了。

上一辈子林恒也是这么觉得的,但是后来经历了许多的事情,他才明白读书的好处。

“你别担心,等九月份我出钱让你上学去,不多学点知识,这辈子都难以翻身。”

林恒看着妹妹笑着说道。

林彩云听到这话明媚的眼睛中灵光一动,随即又暗淡下去:“谢谢二哥,不念书也没啥,家里也需要我帮忙,你有钱多给秀兰嫂子,她很辛苦的。”

她不太相信二哥能有钱让他去读书,毕竟家里最不靠谱的就是二哥。

就算有她也不好意思要,秀兰嫂子那么辛苦,有钱也应该给嫂子用。

贫穷的家庭让她不敢有这种非分之想,家里每个人都很辛苦,她也不想拖累家里。

林恒沉默了一下,笑道:“到时候我会有很多钱的。”

他还记得上辈子妹妹生活的有多艰难,嫁给的丈夫不但喜欢喝酒,还喜欢赌博,而且一喝醉或者赌博一输就打彩云。

比他还出生,他虽然游手好闲,但最起码不赌博不发酒疯,也不打老婆,还能知错就改,幡然悔悟。

那个畜生是到死都还在赌博,挺殷实的家底被败的精光,彩云病死在床上都是邻居发现的。

这一世,林恒不允许这种惨剧再次上演,他要让妹妹多读书,上大学。

“我相信二哥。”彩云微微一笑,但其实心里早已经不抱任何指望了。


回到家,已经七点了,天色黄昏。

秀兰等人都干完农活回来,帮忙搬运木头,小臂粗的橡子树已经存放了一大堆了。

大哥和父亲等人,也将砍的大树搬回来不少,因为早些年大哥结婚的时候,父母就在筹备给两个儿子盖房子的事情。

所以很多大树都已经砍了一两年了,如今都已经干了,搬回来也不算是很重。

“秀兰。”林恒喊了一声。

秀兰转过头,看到林恒回来露出一丝笑容。

她还没开口呢,大嫂刘娟就开口了:“林恒,快过来帮忙搬木头,争取今天搬完算了。

大家都在动手,就你闲着,你该不会还不如我们几个女人吧。”

林恒本想帮忙的,听到这话直接拿出了自己打的松鸡和兔子:“大嫂,翻了两面山打猎算不算闲着?如果算的话,那晚上我一个人烤兔子吃算了。”

看到兔子和松鸡,大嫂顿时双眼放光,脸上露出笑容:“原来你打猎去了啊,我不知道啊,赶快回去喝口水,这活我们来做就好了。”

她心里就纳闷了,怎么林恒这次改过自新后就真的变了一个人呢,打猎还每次都不走空,搞得她都怀疑人生了。

“你又打到了一只兔子?”林母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

“我只打到了一只松鸡,兔子是雄霸抓到的。”林恒指着雄霸笑着说。

“嗷呜呜~~”

雄霸昂首挺胸,双耳竖起,一副邀功的样子。

“这狗真这么厉害?”林母有些不信。

“你自己看兔子,脖子上还有牙印子呢。”林恒摊手道。

“那晚上给它多加点吃的,好好长一下身体。”林母看待雄霸的态度变了。

只要不是吃白饭的,她就都欢迎。

“秀兰,回来帮我处理松鸡和兔子。”

林恒又喊道,不想老婆这么累,她昨天走了那么远的路,今天肯定很累。

“去吧,已经没多少了,我们几个就能搬完。”林母说了一句。

“那好,我回去给帮忙做饭。”

听到母亲的话,秀兰才放下木头和林恒回了家。

“哥,你今天有收获吗?”

院子里,彩云抱着晓霞,带着大嫂两个小儿子,看到林恒回来,就笑嘻嘻的发问。

相比之前,她变得开朗多了,这可能是就是书籍的作用。

“当然,松鼠没打到,松鸡就当早上的赌注了。”林恒将松鸡递给彩云。

“杀了大家都吃吧,我和二哥你说着玩儿的。”彩云说。

林恒转手将松鸡递给了老婆秀兰,让她处理,自己则拿出一把小刀磨了磨,开始剥兔子皮。

剥皮有技巧,从脖子开始,用刀剥个几公分,就可以用手扯了,使劲一扯,皮肉就自动分离了。

将扯下来的皮用竹签绷起来,林恒才开始掏内脏。

“嗷呜呜~”

雄霸早就在旁边等待许久了,眼巴巴的看着他。

“放心,会给你的,给你煮一下吃。”林恒摸了一下它的脑袋,将兔肠子处理了一下,拿进屋里煮熟了喂给雄霸。

秀兰看到这一幕有些舍不得,但没有出声,因为他觉得老公做的也没错。

哪有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事情呢?

只是她处理松鸡的时候,将鸡心、鸡肝、鸡胗都留了下来,剩下的才一并放进了锅里煮给雄霸。

林恒自然注意到了老婆这小小的举动,拉着她手笑着道:“放心吧,以后我会让你过上山珍海味吃都吃不完的日子,不会再为一点食物发愁的。”

“你手上都是油。”秀兰看了他一眼,但也没挣脱,又道:“现在这样就挺好的,你不要想着挣大钱了。”

“放心吧,我不会离开你的。”林恒知道老婆担心的是什么。

“今天晚上就吃半只兔子,剩下的一半和松鸡,用烟熏起来,过两天盖房子吃怎么样?”

秀兰看着他问道。

“可以啊,你把那个黄赖头和兔肉还有酸辣子酸洋葱一起炒了,我想吃。”

林恒看着老婆的脸笑着说。

“可以,你多吃点,早上的鱼你都没吃几口,我给你夹的你还放到我碗里。”秀兰有些抱怨的看着他。

明明那么好吃,丈夫却跟不感兴趣似的,多吃肉能长身体,才有力气干活啊。

“好好好,我多吃。”林恒心里甜蜜蜜的,老婆真心疼自己。

“林恒,快出来,你看我弄到了什么了!!”

这时候,外面传来了小姨父的呼喊之声,言语之中充满了兴奋。

林恒和秀兰都不由自主的走了出去。

院子里,小姨父李佰全插着一只灰色毛发的大竹鼠兴高采烈的道:“一斤多的大竹鼠,怎么样?不错吧?”

“你是不知道,我当时一弹弓打在它脑袋上,这东西居然没死,四处乱窜。

我拿了一个竹竿就追,最后一竹竿将其穿了个对穿过。”

小姨父说这话的时候唾沫星子乱飞,完全能想象到他到底有多激动。

一下打死不激动,这种跑了又抓到才让人激动不已。

就像是钓了条十斤的大鱼把杆子爆了,结果你拉着剩下的半截把鱼给溜上来了一样,那有多刺激,完全不用言语。

“厉害!”林恒竖起了大拇指,从这竹鼠直接被刺了一个对穿过就知道小姨父有多激动。

“嘿嘿,吃了,现在就剥了,今晚炒了。”小姨父嘿嘿一笑,大声说道。

“晚上都有兔子了,你这个拿回去让我三妹红翠和其他人尝尝味道。”

林母走过来拒绝道,她这三妹夫爱耍排场,经常把好东西在外面浪的精光,不给家里留。

在她家决不能让他这样,不然三妹都得埋怨他这个姐姐。

“是啊,兔子肉够吃了,竹鼠你拿回家给我小姨、我弟他们吃。”

林恒也劝说道。

“不行,在这里抓的,说什么都要在这里吃,你们不杀我自己来。”

小姨父摇头,说着就拿刀自己处理去,犟牛一样。

“那你给我吧,我来处理。”林母没办法,接了过来。

处理好之后只切了三分之一下来炒着吃,剩下的三分之二留着等李佰全离开的时候让他带回去。

面对这种犟牛脾气你只能这样处理。

晚上饭菜很快做好,林父和大哥林岳也将木头盘的差不多了。

进屋闻到肉香顿时喜笑颜开。

“二弟,你说你有这技术,以前干嘛不拿出来啊。”林岳对林恒是佩服了,自己这弟弟也还真有一手。

“怪我,要是我早点狠下心打断他腿的话,说不定他早就安心顾家了。”

林父笑着摇头,很是可惜的样子。

林恒:“……”


看到林恒这么严厉的拒绝,身后传来了一阵呼气的声音。

“不是吧,你们这么不相信我?”林恒听到这声音很无语。

“没有,我们很相信你。”林父从院子走出来,身后分明传来了棍棒落地的声音。

林恒:“……”

你刚刚分明拿着一根棍棒,以为我瞎啊。

还好自己没出去,不然这会儿腿可能已经断了吧。

“走,回屋吃饭。”林母说了一句,众人回屋。

秀兰虽然没看林恒,但是脸上也露出了开心和释然的笑容。

中午吃的是窝窝头,汤是土豆炖干四季豆,林恒有些吃不下。

草鱼被却成了鱼块,裹上面粉用油炸了。

“这草鱼,太好吃了。”三爹夸赞道。

“是啊,肉太细腻了,味道真好。”大嫂刘娟也笑着道。

一家人都很满足,只有林恒觉得一般般,他吃了一块后,就开始挑除鱼刺,喂怀里的女儿。

“粑粑……”

吃完一个,还不满足,张着嘴要第二个,手舞足蹈的。

“吃吃吃,都给你。”

喂完女儿,直到她不吃了,林恒才自己弄了一碗土豆汤就着窝窝头吃了起来。

“你们还没吃完饭啊。”吃饭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道声音。

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方脸的中年男子,沧桑的脸上带着笑容,手里拿了一把斧子。

“小姨父,赶快坐,过来喝两杯。”林恒连忙让出位子,拉着小姨父坐到了板凳上。

这男人是林恒的小姨父李佰全,林恒母亲家一共兄弟姐妹六个,老大老二老三是男娃,老四老五老六都是女娃。

林恒的母亲鲁红梅是大姐,二姐鲁红翠嫁到了外村,三姐鲁红云则嫁给了他小姨夫李佰全。

李佰全看起来比林父林绪安还老一些,四十七八的样子,但是按照辈分,他就是得叫大哥。

“我不坐,你们吃,我刚吃过的,你们带信说要盖房子砍树,我就过来帮忙了,刚好秧也插完了……”小姨父一边笑,一边坐在了板凳上。

“喝一点,等吃完了再上山砍树。”林父笑着给倒上了酒。

“是啊,不着急,小姨父你吃鱼,我们昨天晚上从城里回来时运气好抓的。”林恒指着草鱼说道。

他小姨夫为人也很不错,很喜欢赶热闹,村里只要有什么事他准会来凑热闹,帮忙。

有时候自家活不干,都要来凑热闹,可以说是热心肠,也可以说是闲不住,喜欢到处溜。

两杯酒下肚,堂屋里顿时响起了欢快的笑声,回忆往昔,吹牛,三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意气风发,对着林恒和林岳说他们以往的经历。

“二哥,你快看,有斑鸠在吃晒的鱼干。”这时候,彩云突然出声,指着院里还在吃鱼的斑鸠说道。

屋内也都安静了下来,悄悄看了出去。

林恒瞄了斑鸠一眼,走过去把弓箭拿了出来,准备试试自己的准度,这距离有十多米,应该没啥问题。

“林恒,你会用弓箭?”小姨父露出惊讶的表情,他家住在山顶上,他自己也时常打猎,用的是土猎枪。

看到林恒拿弓箭,顿时惊奇不已。

林恒没说话,微微一笑,取了一支箭,搭弓瞄准。

咻的一声,利箭就飞了出去,只听先是噗呲一声,而后是砰的一声,利箭贯穿了斑鸠,射进了土墙之中十几公分。

这猎弓有效射程是五十步,也就是四五十米,现在只间隔了十米不到,自然是一箭贯穿。

啪啪啪!!

“厉害,厉害啊!!”小姨父李柏成率先鼓起掌来。

“太牛逼了二爹。”大侄子林伟跑去把箭拔了出来,眼神别说有多崇拜了。

简直已经把林恒奉为神人,就连他妈刘娟看林恒的眼神都变了,这二流子什么时候还有这种手段了?

“这把弓没有白买。”林父也竖起了大拇指,亲眼看到林恒的箭术之后,大家都服了。

“哥,你这技术到底跟谁学的啊?”彩云疑惑的问道,以前从没有听说二哥会弓箭啊,这太厉害了。

“在城里学的啊,然后发现自己天赋不错,一学就会。”林恒笑着说,城里他最熟悉,家里人都没下去过,这个借口也不会被拆穿。

“还算是有点用处。”林母嘴硬的夸了一句。

“林恒,你这个厉害,感觉比猎枪还方便,教教我,咱们一起打猎。”小姨父李佰全凑过来,笑着说道。

农村的土猎枪打猎射程也就五十多米,和弓箭差不多。优点是上的滚珠杀伤面积大,对于大型猎物有十分不错的效果。

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填装弹药很麻烦,稍不注意就容易炸膛,火药也容易烧到自己,打小型猎物一枪下去就稀巴烂了。

弓箭就简单很多了,只要不是对付大型猎物都很好用,就算是大型猎物只要命中要害一样能杀死。

小型猎物更是不在话下。

林恒很庆幸自己上辈子无聊的时候学习了相关的技术。

“当然可以了,小姨父你要是想打野鸡兔子的话,可以用弹弓,效果也很不错,我之前打到了松鼠和野鸡。”

林恒笑着说道。

“可以试一试。”被这么一说,小姨父也有了兴趣。

大嫂刘娟也悄悄的用脚推搡了丈夫林岳几下,示意他也赶快说话学习,她眼热林恒的技术了。

但是林岳根本不说话,就笑着吃自己的饭。

“二爹,我也想要学。”反倒是他儿子林伟,围着林恒喊叫着要学习。

“我拿回来了一个摩托车内胎,到时候给你做一个弹弓。”林恒没拒绝,说了一句。

吃完饭,父亲林绪安、大哥林岳、三爹林绪涛、以及小姨父李佰全都拿了斧头上山,下午要砍盖房子用的树。

盖土房子要用到的树很多,房梁、楼板、椽子需要的都是大木头,至少都是直径十五厘米以上的。

还需要直径五六厘米的橡子树,用在土墙里面,起到钢筋的拉伸作用,这些树都是需要自己砍的。

至于家里的女人,就暂时负责地里还没干完的农活,以及带孩子。

林恒全身酸痛,没力气砍树,他准备上山打猎,赶山了。

至于说为什么没力气,浑身酸痛还能打猎。

这就和钓鱼佬头天晚上干了一天活,三点睡,第二天五点还能起来去钓鱼是一样的。

身体痛归痛,关我钓鱼(打猎)什么事?

虽然夏季不是打猎的好时机,但是为了能多赚点钱,早点让家里过上好生活。

他还是决定去试试运气,能打到松鼠和野鸡也是好的。

“嗷呜呜~”

雄霸大口大口吃着洋芋疙瘩拌窝窝头,胃口好的很,林恒摸它脑袋就发出呜呜的声音。

“好好吃,长身体。”林恒揉着雄霸的脑袋,笑着说道。

要不是他刚刚打了一只斑鸠,狗儿子雄霸还吃不上窝窝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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